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律师

面议元2023-03-04 02:43:28

王律师

注册时间:2020-04-07

————认证资质————

  • 个人未认证
  • 企业未认证
  • 微信未认证
  • 手机已认证

线上沟通

与商家沟通核实商家资质

线下服务

核实商家身份所有交流确保留有证据

服务售后

有保障期的服务请与商家确定保障实效

详情

公司 昌平律师事务所 服务 房地产纠纷法律咨询 
详细地址 白浮泉路10号北控科技大厦6层 QQ号 1931898308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律师

昌平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律师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以客户为导向,以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以“客户至上、服务为主、专业为本”的经营宗旨,组成了专业的律师队伍,服务项目涵盖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大事故、房地产等专业领域,为您提供各个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

案情简介:

xxxx年某月末,XX村委会召开二组村民代表会议,专门讨论该组果园发包一事。但会议未能就果园承包期限、竞标底价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代表们也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xxxx年x月初,村委会张贴招标广告,明示将二组果园发包,并确定发包底价及期限。x月x日村委会又召开二组村民会议,但发包方案未被村民通过。而村委会于x月xx日与他人签定了4份承包合同,将果园全部发包。二组村民不服,集体向法院提出起诉。

庭审结果:

XX县人民法院受理了XX县XX乡XX村二组全体村民状告村民委员会违法与他人签定果树承包合同一案。经过依法审理,村委会与他人签定的4分果树承包合同均被判无效。依法保护了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

评析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村委会与他人签定果树承包合同,既未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与村民代表形成一致意见,又未在全体村民村民集体会议上通过村委会公告的发包方案,发包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该4份果园承包合同均无效。

展开更多
酷易搜提醒您:
1)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选择见面交易,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2)确认收货前请仔细核验产品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
3)该信息由酷易搜网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酷易搜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酷易搜网免责条款。查看详情>
免费留言
  • !请输入留言内容

  •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

    !请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手机动态码

提示×
该账号认证已过期,无法显示联系电话。
微信在线
关闭
王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