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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房资格常见问答汇总(社保+个税要求)

北京买房资格常见问答汇总(社保+个税要求)

发布时间:2023-05-13 08:23: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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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北京买房资格常见问答汇总?北京买房条件:京籍 | 非京籍 | 港澳台侨 | 外籍?连续五年缴纳个税的标准是什么?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


  北京买房资格常见问答汇总


  ?北京买房条件:京籍 | 非京籍 | 港澳台侨 | 外籍


  ?连续五年缴纳个税的标准是什么?


  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答: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什么样的情况下补缴社保,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


  答: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以上两种情形补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士兵可不可在京购房?


  答:士兵在京服兵役期间不可购房。由于士兵服兵役期,所在已安排其训练生活所需住房,而在服兵役期满退伍或转业后,他一般将回到原籍工作生活。


  ?在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是否可购房?


  答:高校学生入学后,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本市户籍人员购房。但毕业后,取得北京户籍或未取得本市户籍但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可按限购政策购买住房。


  ?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怎样认定?


  答: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拿到房产证或已完成网上签约的住房。


  ?≥2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如何计算名下房屋数量?


  答:各共有权人不论份额多少,都视为拥有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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