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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11年毕业生落户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03 02:33: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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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导语】丰台区2011年毕业生落户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引进“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同时要求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也就是说本科生不符合落户北京的要求。 丰台区关于做好2011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

 【导语】丰台区2011年毕业生落户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引进“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同时要求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也就是说本科生不符合落户北京的要求。

丰台区关于做好2011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2011年度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要求,为优化我区人才结构,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总量控制、择优引进的原则,做好丰台区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范围和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除外),正常参加2011年就业派遣的;


  2、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3、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 2011年 6月30日 ( 5月31日 前 应完成网上申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结合申报的需求数,向我局申请2011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控制数(此控制数不含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引进人员)。


  2、按照下达的引进控制数,与拟引进接收的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签订《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于 2011年5月31日 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http://jygl.bjbys.com,使用说明详见系统帮助),填写并保存拟接收的2011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信息。各单位对已填写的毕业生信息复核无误后,点击“毕业生数据上报”,将毕业生信息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并等待数据初审结果。


  3、毕业生数据初审通过后,可以组织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于 6月30日 前报送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复核。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人签字,署明用章日期;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企业法人或总经理)签字、毕业生本人签字,署明用章日期。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5)毕业生培养方式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培养方式,则不需再提供此材料);


  (6)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毕业生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考试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


  (8)毕业生品行鉴定一份(由毕业生所在院系以上主管思想、组织建设部门出具,材料应如实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行表现)。


  排序方式为:审批表一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引进协议书、培养方式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品行鉴定,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另以曲别针将另两份审批表夹别在后。


  4、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查询材料复核的结果。复核合格的,须在领取毕业生《接收函》(一式两份)和《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份)后,方可与毕业生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的申报渠道应单一规范,不得多头申报。按照“谁申报,谁接收”的原则,要求毕业生实际接收单位应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不得以单位上、下级部门或同系统内其他单位的名义申报。批准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均应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中。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不具有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资质;


  2、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下达的控制数内,申报办理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3、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填写规范,填写信息应确保准确,专业名称应与学校学籍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名称一致。凡报送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上报审批;


  联系电话:63258392 联系人:王兆钧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1日

丰台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 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6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事业单位需求实际,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台区卫生局定于2011年4月11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1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北京生源需本科以上学历


  2、非北京生源需硕士以上学历;


  (四)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河西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缺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丰台镇西安街3号,丰台医院北院向南100米)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英语(四、六)等级证书、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事项


  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相关知识。


  面试内容:医疗、卫生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成绩查询


  人机对话考试成绩请考生在2011年5月4日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根据人机对话考试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人机对话考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不满60分者,不列入体检范围。


  监督电话:63258398
  
  
  咨询电话:63822486


  附件:1、丰台区卫生局事业单位 201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情况表


  2、丰台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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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