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3月24日
4月1日起北京2020年度社保对账单可查询打印
内容:3月2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是在2020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2021年4月1日起,可线上查询《2020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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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提醒的是,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需对2020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
?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及医疗经办机构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