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功能及组成
1、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是残疾人身份、残疾类别及等级证明,采取实名制形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以下简称“第二代残疾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正面印有照片、姓名、证号、发证日期、北京通标识和编号、市政交通一卡通标识和编号、北京银行标识和账号、银联标识、二维码、制发单位、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服务热线和北京银行服务热线。背面印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字样。
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卡内封装有集成电路芯片,具有包括身份识别、公共服务管理在内的多种应用功能,并附有社会应用功能,首期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发放对象: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的发放对象是具有北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人员。
申请、审批及发放
1、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坚持按残疾人户籍属地管理原则。
2、已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持户口本和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申请。
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的申请经街道(乡镇)受理后由区(县)残联核对并逐级发放。
4、未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按《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第二代残疾人证后,领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
卡面介绍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正面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背面(蓝色,非视力残疾人版)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背面(红色,视力残疾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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