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1 19: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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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的,北京生育保险分娩前没缴满9个月能报销吗,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及政策解答
内容简介
政策解答:1、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2、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在三级医院自然分娩的医疗费定额标准支付3000元。3、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在二级医院生育,剖宫产并
政策解答:
1、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2、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在三级医院自然分娩的医疗费定额标准支付3000元。
3、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在二级医院生育,剖宫产并伴有其它手术的医疗费用,可报销4200元钱。
4、用人单位在收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给职工本人。
5、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问答:
1、生孩子是每个女职工所要经历的一件人生大事,那么,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定额会报销多少呢?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如何办理?
3、外国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有哪些待遇?
4、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5、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是否可报销?
答: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6、生育保险费用应如何结算?
7、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怎么报销?
答:职工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同期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其它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8、什么情况计划生育手术可以按项目报销?
答:1、计划生育复通手术;2、宫内节育器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在绝经1 年后实施的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的住院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按项目付费方式支付。
9、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0、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答:用人单位参保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在欠缴期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按有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11、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范围是什么呢?
12、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参保单位申领生育津贴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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